今天(2月12日),保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、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发布公告,疫情防控期间,乘坐出租汽车将实名登记乘客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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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fe54.zHILi123。cOM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
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出租汽车实行实名登记乘客信息的公告
为了保障广大市民健康、安全出行,满足主城区市民正常出行需求,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疑似人员行程轨迹实施及时、有效的追溯,现将出租汽车实行实名登记乘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从即日起试行,至2月15日全部实行,在主城区正在运营的出租汽车(含巡游车和网约车)一律张贴二维码。市民乘车时,须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,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。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,由驾驶员协助扫描登记或进行手工登记。
二、主城区所有出租汽车实行“一车一码”。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求乘客首先进行扫码确认,并督促乘客进行电子支付。
三、实名登记有关信息使用专用服务器保存,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,坚决杜绝个人敏感信息外泄。
四、交通运输、卫生健康、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,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,采取有力有效手段,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扩散,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。
五、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要积极配合进行扫码登记。凡不按要求进行扫码实名登记的乘客,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坐。
2020年2月12日